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如何才能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
关于异形柱框轻结构在住宅的应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工程实施 >> 建设监理 >> 正文
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的性质、作用及分析
作者:佚名 来源:土木工程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4-7-27 17:01:50
程监理费用,一般按业主与承建单位所签施工合同总价的3%-4%收取(伍拾万以下)。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低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什么是装饰监理合同?它有什么特征?

  装饰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监理人就委托的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装饰监理合同时委托合同的一种,除具有委托合同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装饰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2、装饰监理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装饰工程项目程序,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人员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作为依据时,可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某一标准但业主有特殊要求时,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执行。

  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什么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监理人员在进行进度、质量目标的控制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中始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工程控制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应事先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加以控制,而不能消极被动的,等出现问题在进行处理,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装饰工程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和质量标准对照,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才是合格,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就是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

  5、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监理人员必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以数据资料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质量问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应负那些质量责任?

  1、监理单位应按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许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标准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代表业主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责任主要有违法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个方面。如果监理单位故意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质量事故的,要承担法律责任。若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施工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属违约责任,应当向业主赔偿。

  为什么要请监理的六个理由?

  城市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家装消费又让人雾里看花,捉摸不透,所以当监理单位推出“家装监理”项目后,广大消费者都希望找个“监理来当家”,这主要是因为:

  1、不愿受那个洋罪。装修太苦太累,东奔西跑不说还要搬上搬下,没准还得受些个闲气。

  2、时间紧、顾不上。自己要上班带孩子,挣钱养家,为事业打拼,对装修心有余而力不足。

  3、有时间但管不到点上。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与其自己在那里瞎操心,还不如不管。

  4、关心安全和质量。安全是天,质量是地,自己那半灌水就别显了,还是找个明白人为好。

  5、回避风险想省钱。看到施工队贼贼的,材料商滑滑的,害怕花冤枉钱,把算盘打有监理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