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再论低价中标
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
针对低价中标的探讨
针对“低价中标”办法的探讨
浅析建设项目中工程造价及成本
论建筑施工安全成本及优化控制
工程项目成本风险分析与管理
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成本控制
国际工程的成本管理
如何降低房地产项目工程成本
施工项目成本分析
房地产开发成本控制全案
工程量清单编写和投标报价中的
装饰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
施工项目成本核算任务与方法
施工材料成本管理中的六个要点
最低价中标与复合标底中标方式
低价中标对于市场环境及市场主
在低价中标的条件下建筑业如何
合理低价中标工程的成本控制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项目执行 >> 成本费用 >> 正文
谈谈不低于工程成本报价低价中标
作者:依敏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4-1 13:52:27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我国已历经十多年探索与实践,作为招标投标核心内容的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虽然多种,但也在不断的探索和研究。2000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为《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一般来讲,任何一种评标办法与中标原则都有它的局限性。在一定工程范围内,中标原则采用“不低于工程成本报价,低者中标”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和实践的可行性。 
    
  一、必然性 
    
  1、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建设市场的运行要求一定的市场规律,伴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度,政府部门的管理手段也在发生着本质性的变化,以往那种依靠行政指令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引入竞争机制。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本身就是投标企业之间综合素质的竞争。而对那些工艺简单,要求资质不高的工程项目,不低于工程成本报价,低者中标正是客观市场竞争的必然。 
    
  2、同国际接轨的需要。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入WTO组织指日可待,建筑业同国际接轨势在必行,这也将对我国的建筑业影响会越来越大。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岗位从业人员注册制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等,这些举措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基本框架。国际竞争性招标,经评审后基本是最低标中标原则。这就告诉我们接轨后建设工程通过法律与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造价必须是最经济的。 
    
  同国际接轨建筑企业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世界经济一体化,即是向建设事业传统的管理体制提出挑战,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以及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促进我国建设事业大发展提供了机遇。我们应做好准备工作,掌握主动权,转变观念,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提高整体素质,勇于参与竞争,以寻求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3、消除人为因素。招标投标活动,它的本质就是竞争,竞争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制约机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体现这“三公”原则,那需要最大限度的消除人为因素。除必须建立有效而可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外,“低价中标”具有淡化标底的作用,打消了投标企业到处摸标底的念头,简化评标、定标程序,同时也促进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从而也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二、可行性 
    
  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简单的基础设施工程,我们采取了“不低于工程成本报价、低者中标原则”,社会反响较大。 
    
  1、理论的可行性。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招标文件发出要约“不低于工程成本报价,低者中标,”投标企业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考虑合适报价。对一部分技术不复杂,施工难度小的简单工程,操做简单,提高了工作效率。 
    
  2、保证工程质量的可行性。有的人担心,竞价是很残酷的事,价格较低,工程质量是否能够保证?我们认为在建筑市场管理中,有关质量保证和制约体系基本建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国建筑工程实行监理制,业主或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做到防患于未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的质量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强制性质量标准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以上中介单位强化监管,行政主管部门严格管理,法律、法规的约束,以及完善的保障机制,能够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目前大连开发区财政投资的基础设施已经竣工的工程,质量都已达到规范要求。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