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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索赔中的几个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考试吧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5-26 23:03:26

  国际工程承包是一项风险事业。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中,工程承包企业为了取得工程项目的经营承包权,往往要降低报价以战胜竞争对手。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商不善于经营管理,并通过有效的索赔,以减少或避免自己的损失,企业就难以生存和发展。国际工程承包施工的实践证明,施工索赔是决定国际承包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国际承包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笔者在施工索赔的诸多内容中,选择我们在国际承包施工中遇到最多、影响最大的工程变更索赔,通过对其客观存在性、合同法理性的分析,同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实践,以及国际承包施工企业的经验。论述工程变更索赔在国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做好工程变更索赔中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变更在工程项目中客观存在

  国际工程承包施工的实践经验证明,每项工程的建设成本从开工之日起便处于不断变化之中,随着工程量及工期的变化,工程成本大多数都在不断增加,直到建成之日,才能形成定值。有一定规模的土建工程的承包施工,其最终工程成本几乎都不是它们中标合同额中的工程成本。绝大多数情况下会导致最终合同金额增加,只有极个别的项目结算成本小于其中标合同价。这是因为,在所有的土建工程施工中,难免会出现工程量变更、设计修改、新增(减)工程,以及地基变化等问题,因此导致工程成本相应地发生变化。表1为南亚某国部分工程的中标价格和最终完成的费用对比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国际承包工程不管其规模大小,最终完工后的费用不同程度地大于其中标时的标价,一般增加20%左右。其增加的幅度与项目合同的规模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与项目的原设计工作的详细程度及其质量、项目现场条件的变化、不可预测因素以及业主的意愿等有关。

  二、变更索赔的合同依据及计价方法

  在国际工程的承包施工中,许多国家都参照国际上常用的一些标准合同条件,并结合自己国家的工程承包标准合同条件,作为编制每个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指南。《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以下简称FIDIC合同条件),经过四十多年的修改再版,已为国际工程承包界公认,在国际土木建筑工程的承包施工中通用。 在FIDIC合同条件中,其“摘要”列出了关于承包商可以引用的24条有关索赔的条件,明确地指出了工程变更索赔可以适用的6个条款。

  国际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既包括了合同范围以内的“附加工程”,又包括合同范围以外的“额外工程”。但对于“附加工程”,由于其属于合同范围以内的结算和支付问题,并不属于施工索赔的范畴。“额外工程”即合同工作范围以外的工程,就不能套用原投标文件的施工单价,而要重新议定单价,并按此单价支付额外工程的工程款,这属于施工索赔的范畴。

  对于“额外工程”的工程变更,按照FIDIC合同条件,变更工程单价确定办法,从原则上讲,应由合同双方协商议定,但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则授权咨询工程师“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及抄送业主”。在一般情况下,此部分工程变更的单价确定有以下四种定价的方式:

  1 按原报价书中的单价计算工程款。

  如果工程师认为投标单价适用于此项变更工程,其便可决定按投标价计算。但必须考虑以下因素:变更的工程性质及数量;变更工程对施工管理费的影响程度;发布变更的时间;变更工程的施工方法以及变更工程的位置及与原工程的差异程度等。

  2 参考投标单价确定新单价。

  如果原单价与变更工程的性质、数量、地点、施工方法等差异甚大,而且不适用原单价时,则参考原单价数额确定一个合理的新单价。这时往往用数量插入法或按比例分配法确定新单价。

  3 重新确定新单价。

  当投标单价不能参照采用,即变更工程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性质迥然不同时,则由工程师邀请业主及承包商进行酝酿,共同确定一个新单价。

  4 变更费用超过15%时进行合同价调整。

  FIDIC合同条件第52.3分条款规定,如果在发出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时,发现由于全部变更工程的费用以及实测工程量全部调整费用(不包括备用金和计日工的费用,以及第70条的调整数)的总和超过:“有效合同价”±15%时,则应通过协商,在合同价上增加或减少某一“款项”。在增加或减少某一“款项”的具体办法,则是在工程师和承包商的共同充分协商达成。

  三、工程变更索赔在国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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