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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思考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24 11:46:09
企业领导人和企业有关部门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各项管理活动,进而实现将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的目标。

  (二)依法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梳理好劳动关系。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企业针对生产、技术、经营等项活动中所制定的各种规则、章程、程序和办法的总称,是企业职工在生产、技术、经营等项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也要合法,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制订规章制度,不能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能侵犯员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保证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保证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在制度中得以充分体现。同时有利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治企。

  (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筑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主体不当;2、合同文字不严谨、格式不规范;3、合同条款不够具体、完备或签订无效合同;4、没有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从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作为合同的归终管理部门,更有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制度网络,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统一起来管理。同时还要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四)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

  1、起草或参与起草普法规划和计划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研究国家部门和地方制定的普法规划,掌握精神实质明确目标和任务,在此基础上正确分析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法制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合适的目标和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措施和步骤,使普法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承担讲课任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特别要重视为本单位中心组成员或领导班子成员讲课,各级领导干部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他们既是普法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普法学习的参与者,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为他们讲好课,不仅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而且有助于领导干部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各部门的大力协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某个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普法工作。

  此外,在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及进行公司改制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中,要积极依靠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包括对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审核或参与起草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文书,管理经济合同及处理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事务,代表企业进行诉讼、非诉讼活动等等。

  因此,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大力加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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