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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浅析
作者:佚名 来源:项目管理者联盟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20 12:36:53

  伴随着我国投资建设的发展,建筑行业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中很重要的支柱生产行业。但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其安全管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给国家和人们的利益带来很大损害,建筑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利益损失占项目成本的比例较大,也对建筑行业本身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国内外很多学者和工程人员很早就开始了关于建筑业安全的观察和研究,发现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多种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其中绝大部分的安全事故与管理因素相关。因此,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建筑安全价值及效益分析

  1.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及意义 安全是一个普通的、大家都很熟悉的概念,其基本含义包括预知危险和消除危险两个方面。安全管理可以定义为管理者对生产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以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到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上,则是安全管理原理和方法根据建筑行业自身的特点,在建筑领域的具体应用。可理解为在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为预防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毁损、建筑产品质量缺陷等事故,保证职工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对于建筑行业的工程管理,有三大管理目标:成本、质量和进度。三大目标的实现和各方面的利益切身相关,但三大目标的实现又是安全管理的有力支撑。而且,安全管理的意义更是超出了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身,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因为其与职工健康、企业社会形象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与目前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直接联系。

  安全管理与其他三大目标的结合、互相作用和影响,才有利于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和项目社会价值的体现。

  2.建筑安全的成本与收益 建筑安全的成本除了施工企业或者建设项目用于安全管理方面的投资之外,还包括安全事故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建筑安全的成本计算中,我们应该关注间接损失的计算,因为这种损失通常不为人们所关注,但其价值损失却往往更大。不同类型的建筑伤害事故,例如经过医生治疗即可返回工作的轻伤事故、受伤工人在事故发生后不能马上返回工作或者要进行岗位置换、损失工作日的重伤事故等,其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的比例,根据不同的模型和计算方法而不同,但所有的研究人员都在观察和研究中指出间接损失是巨大的。

  同时,安全生产带来的效益比损失更加难于认定。我们应该意识到,在建筑行业的项目管理中,安全不仅可以带来含价值因素的经济效益,还能带来包含非价值因素的社会效益,例如健康、安定、幸福等。建筑安全的实现,除了能直接减轻或免除事故或危害事件给人、社会和自然造成的损伤,实现保护人类财富、减少无益损耗和损失的功能之外,还能保障劳动条件和维护经济增值过程,实现间接为社会增值的功能。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与措施

  1.建筑安全事故损失现状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使得其成为了一种事故多发的行业,仅排名于交通事故和矿山行业之后。进入21世纪后,我国兴建了更多的高层和超高层以及体系结构复杂的建筑,而且随着建筑用地资源的日趋紧张,一般的建筑施工场地都很狭小,并且工期紧迫,主体、安装和装饰交叉施工的现象较多,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出现伤亡事故的概率。据统计,2009年全国建筑业发生伤亡事故2294起,死亡2636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据专家研究,除了直接损失外,安全事故的间接损失也是十分巨大的,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的比例大约在4倍至50倍之间。

  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有多个方面,且这些因素多与管理直接相关。近年来,建筑行业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例如部分施工企业将承接的工程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只收取管理费,不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更有个别无资质企业违规“挂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施工,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

  另外,建筑业系劳动密集型行业,现在大量民工及农村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第一线施工多由未经专业培训的民工进行,大部分人不具备专业工人应有的起码技能,经验不足并且流动性较大,极难管理。行业工人文化素质较低,特别是安全知识水平、自我保护意识差,这也是导致事故多发的一个原因。

  另外一个导致事故多发的原因是部分建筑施工单位片面追求机构精简、人员压缩,盲目撤消或合并安全管理机构,裁减或取消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体制难以保证,导致安全管理工作滑坡。而一些国有施工企业安全机构比较健全,也有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公司安全部门的管理权限不够,现场安全员发现隐患不能直接安排人员整改,要先报告,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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