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项目经理,房地产,融资,可行性研究,总承包,信息化,代建制,招投标,设计管理,进度,成本,风险,质量,概预算,造价,合同管理,施工组织,监理,工程咨询,保险,劳务,FIDIC,索赔,BOT,PPP,PMC 中国工程管理网,关注工程的策划,建设与运营。 工程,项目,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项目经理,房地产,融资,可行性研究,总承包,信息化,代建制,招投标,设计管理,进度,成本,风险,质量,概预算,造价,合同管理,施工组织,监理,工程咨询,保险,劳务,FIDIC,索赔,BOT,PPP,PMC 中国工程管理网,关注工程的策划,建设与运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浅谈工程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与工程造价控制
作者:张云栋、…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3 14:57:15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问  题】

        1、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房地产项目的急剧增加,造成相当多的工程项目处于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状态,形成两方面的弊端: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力缩短工期,尽量缩短施工进度,尽快竣工以实现银行按揭贷款到位,尽快预售和及时交房。

       (2)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工程,尽力压低中标价而中标,甚至垫资投入工程建设,由于工程承发包合同没有仔细预算,工程项目变更较多,导致承发包合同造价混乱和失控,其严重后果是加大承发包双方矛盾,施工企业无法拿到进度款、人工费及进行竣工结算,同时造成建筑民工劳资纠纷、建材设备供应企业欠款纠纷等恶性连锁反应。据初步估算,2000年全国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达到6000亿元人民币,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

        2、按建筑业的规律,在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前,通常已经完成工程设计,依据施工图预算,作为合同造价结算依据;至少应当完成初步设计,依据初步设计计算,确定工程概算,作为合同造价决算依据。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6条规定,工程造价、设计文件及概、预算,是承、发包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但是伴随国内房地产业的急剧发展,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采取“三边”方法,在没有工程概算的情况下,承发包双方约定一个工程匡算、估算或暂估价作为合同造价,便仓促开工,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问题的关键在于承发包合同载明的匡算、估算或暂估价,一般均人为地大大缩小,合同造价不再是工程竣工时作为确定工程最终造价的依据,使工程造价的预决算处于失控状态。如有的工程已经开始打桩,却没有完整的桩位图,因为没有施工图和工程预算;某工程按设计标准、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造价至少要一亿人民币,而承发包合同造价却只有4000万元。

        3、投资业主管理不善,计划经济时代工程建设长期沿袭的甲方施工代表制,依然为大小建筑及装修工程所采用,为工程建设成立的临时指挥部、项目经理等管理形式都不具备法人资格,应负责的没人负责,没资格负责的却在指挥调动千军万马,出了问题谁都不负责,图纸审查不严甚至不审查,现场签证随意性强,物资采购个人说了算,工程决算不考虑技术经济,只顾及施工方便,工程管理只重视进度而对工程造价事后算总帐。


       【原  因】

        主要有五方面:

  1、由于大批建设项目集中上马,设计力量跟不上,无法适应投资开工需求,这是承发包双方都只能采取“三边”方法的客观原因。

        2、根据房地产预售许可规定,一般均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量达到一定比例如20%-30%作为条件,降低合同造价便可提前实现预售,以尽快缓解工程建设资金矛盾,这一般是发包方人为降低合同造价的主观原因。

        3、是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收费以及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的收费,一般均以合同造价计取,降低合同造价,可少支付此类费用,这一般是承包商也愿意缩小合同造价的客观原因。

        4、一个工程项目确定其投资多少分为几个步骤:投资估算、可研估算、初设概算、施工预算、交工结算和竣工决算,能对工程造价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施工过程中的预结算,而是项目可研和初设阶段的估、概算。无论是项目可研中方案比选,还是初设中的概算编制,投资业主均未给予高度重视,企业设立预算审查机构仅仅服务于对施工单位的预结算审查,从而“丢西瓜拣芝麻”。

        5、

[1] [2] [3] [4]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