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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路建设市场工程监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建筑工程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0 21:54:08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摘要:论述了我国公路建设市场工程监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公路监理工作提出了思考。

  1、公路建设中工程监理的现状

  近几年,本人在公路监理部门从事了一些工程活动和调研,发现在我国公路建设市场的现状,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之间的关系表现出以下几种情况:

  (1)业主控制合同管理和建设资金的支付,监理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由于资金等问题,承包商处于被监督管理的状态。其具体做法是:社会监理承担质量、进度;合同和费用(含监理费用)由业主控制。在这种模式下,费用管理成为工程建设中的首要矛盾集中点。承包商完成一定的工作后,工作内容、工程量和费用申报要经过合同段监理组、驻地处、总监代表处、业主等相关部门的层层审批,手续繁琐,耗时长。同时引发了以下矛盾。

  ①开工前期业主不能及时协调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前期拆迁等工作,造成窝工;后期又利用自行制定的奖罚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按期完工,不考虑天气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一味的要求抢工,并暗示监理人员开绿灯。这样一来,增加了监理人员的工作难度,同时又使工程质量从根本得不到保证。承包商完成建设工程后业主又不愿支付由于以上原因所增加的费用。而一旦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是现场监理承担责任、挨批评,承包商掏腰包返工。

  ②工程项目执行中已经经过驻地监理处、总监办审核并批复过的工作内容、业主对工程量重新审核。重新审核不但引起支付时间的延长,导致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而且形成业主对监理不信任的事实。

  ③因对项目核算、控制工程造价的管理部门,深入施工现场的机会极少,对经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审核、批准过的计量、变更和索赔等即不能轻易肯定,又不能轻易否定,有心到现场核实,却又被审核计量等工作困在办公室中,引起变更、索赔等批复困难。更有甚者,承包商害怕因变更、索赔工作耽误下一步工作而否认已上报并经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签认的变更项目。

  ④资金不到位。计量完成后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常发生因资金短缺而导致工期延期的现象。

  (2)监理工程师作为经业主委托、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本应按照规范和法律公平、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利益,而在现行模式下,监理工程师在业务上有心科学、规范的行使监理权力,在行政上却受制于业主,无所适从,矛盾重重。主要表现在:

  ①因工程监理在某种形式上成为了业主的雇佣,往往会出现对业主惟命是从,从而出现损害承包商利益的现象,这会引起承包商的消极反抗,工程质量从而受到威胁。

  ②变更、计量申请的二次审核引起监理工程师的抵触情绪,容易产生“反正你要审核,我审不审都无所谓”的思想,这样一来,就放松了对计量、变更申请等工作,现场监理作为计量、变更数据的主要控制关口起不到相应的作用。发现问题后必然影响计量支付时间,从而影响进度。

  ③监理变相成为了“传话筒”,将业主的命令、要求下达给承包商,利用手中的监督管理权力强制要求承包商执行,对于承包商的各种申请只是简单的上传给业主,至于如何解决、执行完全听命于业主,不能真正起到公平、公正的进行协调双方关系的作用。

  (3)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承包商在三者之间始终处于受“压迫”的状态:业主控制支付资金,监理工程师控制质量和进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工程计量支付的审批手续过于繁琐,资金迟迟不能到位;业主和监理在一味的强调提高质量的同时又催赶进度。

  ②个别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不能现场表态,造成工作周期延长;或是个人品行低劣,对承包商处处吃、拿、卡、要,百般刁难,使承包商对监理人员的抵触情绪愈演愈烈。

  2、公路监理问题存在的根源

  根据现阶段中国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现状,我们不难看出,FIDIC条款的管理模式不能在中国顺利照搬,工程项目管理也不能在短时间内走向正轨。究其根源,主要有:

  (1)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作为出资方的业主,还没有彻底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认为监理是受自己的委托来进行工程监督的,承包商是付钱请来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的,两者都是自己的雇佣,不能接受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足鼎立”的局面。

  (2)业主习惯于“一竿子插到底”,事无巨细统抓统管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一时间难以改变,对于自己出资建设的项目,将“三控”大权交于他人处理的现象,一下子难以接受。而“一竿子插到底”的微观管理模式,又严重挫伤了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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