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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开发与河流生态存在博弈之说吗?
作者:水博  文章来源:中国论文联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15 15:30:09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能力,通常都应该是开发程度越高越好。但是,与水资源的开发所不同的是,如果水资源的使用一旦超过一定的程度,确实会对河流本身造成一定的伤害。因为,水资源利用率是指某一地区的水资源总量被人们使用(社会用水)的百分比。根据国际普遍情况,在一般情况下社会用水大约有70%最终会转变成污水,重新排入河流系统。因此,如果水资源的利用率超过40%,那么就大约有28%的污水排入河流,与原来的60%未使用过的河水相融合,整条河流就几乎增加了一半的污水。因此,水资源的使用率一旦超过了40%,人们就会认为已经对河流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影响、破坏了河流的生态环境。因此,国际上确有水资源使用率最好保持在30%以内,不宜超过40%的规定。不过,在水资源匮乏的情况下,任何社会都可能会突破水资源利用率的界限。如果你了解了这种界限的缘由,就会发现,只要加强污水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的质量,人们完全可以不受所谓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利用率40%的限制。当然这还要考虑河流生态基础流量的问题。

  在搞清楚了世界各国对水资源利用率限制的理由之后,我们可以发现盲目指责水资源开发过度是多么可笑的。此外,还有一些人索性把水资源利用率和水能开发利用率也混为一谈,糊涂地认为水能开发也不能超过40%。实际上,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水资源开发过度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往往都是在指水资源的使用、利用过度。换言之,对于储备性的水资源开发,也根本就不应该存在所谓过度的问题。而且,目前我国一些地区的水资源利用过度的原因之一,恰恰就是因为我们对水资源的开发控制程度过低,通过人工调节能够有效地提供给社会的水资源总量严重不足。因此也可以说,水资源利用过度恰恰是开发不足的体现。

  针对我国的这一国情,新任的水利部陈雷部长最近在2007年水利学会学术年会上的讲话中明确强调“总体上看,我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提出的更高要求,水利基础设施不是过多,而是严重不足;水利建设不是超前了,而是相对滞后。”显然,从部长的讲话可见,解决我国河流生态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是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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