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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施工既要“管人”又要“治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6 15:22:31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企业内部立规,使项目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要搞好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项目法施工在人事、用工、分配等方面都实行了动态管理,要求劳动力、设备、材料必须按施工各阶段的实际需要合理流动。因此,不改革用工制度就会造成劳力不足或窝工浪费,不降低人工成本就不可能提高生产率。这就要求项目部按分配原则,以项目效益、工作质量、个人贡献大小论功行赏、按劳付酬,打破“铁工资”枷锁,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灵活制度。  
    
  ——要面对市场,实现企业内部小市场和社会大市场的对接。推行项目法施工后,企业的管理由过去以行政手段为主变为以经济杠杆调控为主。比如用工要从劳务单位招聘,使用机械设备要靠租赁,材料也要有人供应,因此要在明确内部责、权、利的基础上,划清各自利益界限,在企业内部设置“模拟市场”展开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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