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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高层建筑中的安全疏散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建筑工程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4-12-27 16:21:34
险的一项有效的措施。就高层公共建筑来说,人员众多,紧急疏散是个大问题。层数在25层以上的办公、旅馆等人员较多的高层公共建筑,均宜设置避难层(间),但为既基本满足安全疏散需要,又能节约投资,宜缩小设置范围。在一般情况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旅馆(含饭店、宾馆)、办公楼和综合楼,应设置避难层(间)。

  设置避难层(间)的歧视高度,主要与当地拥有消防登高车的作业高度和消防队员能承受的最大体力消耗等因素有关。目前某些城市的登高、举高消防车,最大作业高度在30-45m之间,个别少数城市的登高、举高消防车在50m左右。根据对消防队员实测,登高超过10层时,心跳和呼吸次数明显加快,不适应扑救的需要,会给灭火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根据上述因素,自地面层起到10-15层设第一避难层。避难层(间)的层数亦为10-15层。避难层的形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与设置层结合(采用的较多),另一种是专用避难层。前者形式的避难层要做到:一是设备、管道应集中布置,并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围护起来;二是要满足疏散人员的停留面积要求,例如避难层管15层,每层平均100人,共1500人,假设人均停留占用面积5人/㎡,1500÷5=300㎡,则需要净面积300㎡.。专用避难层核心部位的设备和垂直交通设施,必需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围护起来,人均占用面积应满足上述要求。

  四、结束语

  本文只是初步探讨了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的几个问题,实际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涉及许多方面,而且不能相互割裂。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是一个持续性的课题,随着近年来超大型公共建筑的出现,其功能的复杂化和不断出现的新的问题,有待建筑设计人员和消防专业人士做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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