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的现状与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项目执行 >> 质量管理 >> 正文
探讨对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督管理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论文代写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9 23:09:33
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

  监督工作手段单一,技术含金量低。

  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

  质监系统缺乏外界激励机制,无论施工企业还是监理单位, 始终遵循着“优胜劣汰” 的基本原则,而质监机构在发展之初,就依靠的行政文件。缺乏竞争机制,对社会的适应能力越来越弱, 系统自身对市场的免疫力最终将丧失殆尽。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监督理念;理顺外部关系,树立下令政府监督形象;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的思考.

  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将工程巡查与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有效结合,提高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质量监督机构要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统计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并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对违规的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的行政处罚情况。加强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工作,通过信用建设进行约束外,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把不良记录与资质年检、工程招投标挂钩,把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清除出建筑市场, 促进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从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树立全面质量意识,开展质量通病综合治理树立全面工程质量概念, 在确保结构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大对工程使用功能、节能、环保的监督力度。质量意识的核心就是要体现出全面质量的概念, 即在确保工程结构质量的前提下,还要保证工程具有良好的使用功能和较高的节能、环保水平。

  推行监督告知制度,实行工程质量预警质监工作应该可以得到受监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让各方责任主体从建设工程活动开始,就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调动受监单位在工作中自查白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自觉性,尽量减少和避免质量行为的错误和造成质量事故,将原来的监督计划改为监督告知书。

  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人员相分离为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新的监督方式即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相结合、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人员相分离开展工作。通过调整业务科室,分别设立监督巡查科和监督验收科。监督巡查科负责监督工作方案的制定、交底和实施,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并对桩基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及监督方案中设置的监督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 工作形式是监督组对受监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的巡查;监督验收科是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等三个主要阶段进行监督。

  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相互协作、相互约束、相互补充。工程验收和巡查监督科按时间进行角色转换,同时将工作相互交接。实践表明,监督工作效率显着提高,可较好地解决工程量急剧加大和监督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

  结语:综上所述,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质量监督人员应用法律和法规来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与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目前,质量监督重点要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争取在近期内取得执业资格,只有这样,才能合法地对各方主体执行监督职能。

上一页  [1] [2]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