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国际工程 >> 法律与争议 >> 正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5-22 13:50:01
期,从而导致服务期限延长的,项目管理企业不仅不应要求追加服务费用,而且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过,一般在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根据公平原则,项目管理企业有权获得相应的服务费补偿: 
  (1)由于业主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2)工期延误时间超过一定的期限(比如半年)。
  5、 审批手续的办理 
  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从前期的立项直到最后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其涉及的报批、报审和报备手续极为繁琐复杂。业主方作为非专业单位,并不了解上述手续,若自行办理不仅成本较高、时间较长,更可能长期无法通过审批。鉴于此,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尽量由项目管理企业负责办理上述手续,以充分利用项目管理企业的专业优势和资源加快审批程序。
  总之,项目管理服务涉及的法律关系和技术问题均比较复杂,本文仅从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角度进行了初步的分析。目前,我国关于项目管理尚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如何理顺业主方、项目管理企业、设计方和其他承包商的法律关系,在建设工程各阶段如何落实项目管理工作,均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和总结,也有待立法对此进一步完善

上一页  [1] [2] [3] [4]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