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行业聚焦 >> 水利 >> 正文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研究
作者:佚名 来源:星论文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10-11 10:41:05

  【摘 要】水利水电工程是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重要设施,也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它是通过综合利用水资源来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本文着重分析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特点以及目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何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通常我们所说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主要包括防洪、防潮工程、水利发电工程、农田灌溉工程、防渍、排水、治碱工程以及为工业、城市与其他水利、水电工程设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我国用于水利事业的资金已过万亿元,工程规模跃居世界前列。例如:黄河与长江的干流重点堤防建设工程、太湖防汛工程已经基本达标或者基本完工,完成江河堤坝30多万公里,建成各类大小水库尽9万多座,全国的蓄水、提水、引水的年供水能力达到7000亿立方米,水电装机容量能够达到近1.5亿千瓦。由此可见,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已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一般规模较大、周期较长、参与方多、环节复杂,而且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大。工程施工多在露天进行,施工的环境和作业条件很差,受地质、地形和汛期的影响很大,工程进度会随着不安全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隐患多、规律差、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2 从近几年的工地安全事故来看,无非就是人和物的不安全,再者就是周围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反映到安全管理上,就是“两不到位、两不落实”。首先,没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监督无力、奖罚不分明、机械设备没有定时检修和养护,安全防护用品没有定期检验。其次,不重视安全教育,操作人员缺乏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自我防护的能力较差。再次,安全操作规程不规范,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傻干蛮干现象时有发生。最后,由于用于安全防护的资金过少,往往忽略了对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使得施工现场未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令人担忧。

  具体说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1 项目法人的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目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法人组建仍不健全,甚至很多单位没有组建项目法人,因此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直接导致责任制的落实不到位。去年上半年对某省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抽查中,发现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近20个,组建不健全的问题10个,无项目法人的问题5个,规章制度不完善的问题4个。这些数据足以表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还不到位,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1.2.2 工程项目的设立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

  水利水电工程的立项要求必须具有较为全面、科学的经济技术比较方案以及可行性报告。但是在很多地区和单位,在立项之前没有进行必要的研究和论证,甚至没有搞清楚当地的生产条件、人文环境、水资源以及经济水平、人民意愿等就盲目进行立项,最终导致效率低下,引起群众反对和不满。还有很多地方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没有联系实际,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浪费。

  1.2.3 工程建设的管理过程不规范

  首先,招标不规范。公开招投标的很少,邀请和议评的招标很多;转包次数多,影响工程的质量;其次,监理有待加强。监理队伍的素质不高,与工程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没有实行监理招投标;对资金的控制不到位,检测设备、质量控制还没有达到适应现代施工进度的要求;第三,合同管理不严格,对于违约担保、违约处罚的执行力度不够。

  2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理机构

  安全监理机构是进行安全监理工作的基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要想加强安全管理必须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理机构,可以成立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任总监为组长,其他专业总监为副组长,设立安全部,由指定的专人担任安全监督员。安全生产小组负责监理部内部的安全生产与监督工作,并参加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落实有关决议,对于监理的范围、目标、重点、程序以及措施、方法等要严格落实、分工明确。现场的监理人员要管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日常的安全监督工作,将专业监理与群众监理相结合,从而达到系统全面的群防群治的效果。

  2.2 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

  现场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建立专业监管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的主体,加强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力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