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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建设安全监理责任思考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4-10-3 17:33:09
师应该是一个有“经验”的专业人士。这里的"经验"是指监理工程师应该达到一定技术水平,能够在事前控制发挥积极作用,能够及时发现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发生了事故,是客观意义上的缺位。这两种缺位,监理工程师都应当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不是经济和刑事责任,主要是执业责任,政府将对这种执业责任进行处罚,如终身不准从事工程监理执业等。

  3、不能错位。按现阶段定义,监理工程师不是生产者,也不是生产的组织指挥者。监理工程师是"放行"员,而这个"放行"是在承包商通行的基础上"放行"的。如果监理工程师错位,把自己视为承包商的领导者、指挥者,直接组织操作施工,甚至强行操作人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作业,违章指挥等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工程师将承担错位责任。错位责任的大小将根据错位程度和事故性质确定,情节严重的将负刑事责任。

  4、不能等待。施工安全是一项技术很强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有"经验"的专门人才。在监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方面的预控作用;同时,面对入世,我们现有对监理工程师的定位也有可能发生变化。今天我们有施工安全知识的积累,明天我们将会有更广阔的舞台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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