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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营雅长林场工程建设监理对策初探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4-9-28 22:35:20

  摘要:工程建设监理制自1988年推行以来,监理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促进了施工单位规范化施工管理,严肃了合同管理,提高了工程建设水平,逐步得到了建设单位及全社会的认可。但由于监理机制本身、社会经济等原因,工程建设的监理服务还不到位,离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还有距离。文章对如何做好具体的监理工作进行一些构思和探讨。

  一、前言

  (一)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产生与背景

  从新中国成立直至20世纪80年代,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上是由国家统一安排计划,统一财政拨款。当时,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基本上采用两种形式:对于一般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己组成筹建机构,自行管理;对于重大建设工程,则从与该工程相关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由指挥部进行管理。由于建设单位无须承担经济风险,这两种管理形式得以长期存在,但其弊端是不言而喻的。由于这两种形式都是针对一个特定的建设工程临时组建的管理机构,相当一部分人员不具有建设工程管理的知识和经验,因此,他们只能在实践工作中摸索。而一旦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原有的工程管理机构和人员就解散,当有新的工程时再重新组建。这样,建设工程管理的经验不能承袭升华以用来指导今后的工程建设,而教训却不断重复发生,使我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长期在低水平徘徊,难以提高。

  20世纪80年代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通过对我国几十年建设工程管理实践的反思和总结,并对国外工程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进行了考察,认识到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专门的学问,需要一大批专门的机构和人才,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应当走专业化、社会化的道路。在此基础上,建设部于1988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设监理制度。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二)广西国营雅长林场监理部的设立及其特殊性

  广西国营雅长林场监理部于2005年6月正式成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和工程建设合同,受总场委派,对场属所有营林、森工、基建和护林防火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雅长林场设立监理部有其独特的特殊性。监理部是该场下设的一个职能部门,总场赋予的职责是对场属所有营林,森工,基建和护林防火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对“事”而言,双方属于工程建设监理正常的“建设”与“监理”内容;对“人”而言,双方同属于雅长林场下设的二级机构,均受同一个上层机构领导,理所当然是“利益”的同一方,同样也是“权利”的平等双方。这就必然产生它的“特殊性”,简而言之——自己人做事,自己人监督,利弊自知。根据我国营林场现有的体制和实际操作,目前从外单位聘请监理师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存在很大困难。

  二、赋予监理部门充分合理的权限

  林场赋予监理部门的权限大小,关系到监理工作开展的顺利与否。在忽略一部分不可控性因素的情况下,一般来说,赋予的权力越大,克服同级机构“均衡权力”的弊端就越好。由此认为,应该赋予监理部门足够的“权限”,把同级部门之间实施监理与被监理的弊端降到最低。开展工程建设监理一般由监里部门相应的专业人员实施,但工程规模小或施工技术相对比较简单时,可委托技术指导科室和工程所在单位(科室)指派人员实施监理活动。

  三、理顺监理部门工作开展的程序

  (一)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制度

  制度,是一定范围内人们行为的约束“标准”。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制度的存在,对于监理工作的开展有着指导作用。在现有监理制度的基础上,应该完善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包括: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监理工作日志制度;技术、经济资料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监里费用预算制度。

  针对广西国营雅长林场的实际情况,可分小点详细阐述具体的实行办法。

  1、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投资额较大的隐蔽工程,实行旁站监理。

  2、完工后可正常检验数量和质量的工程(分项工程),采取不定时抽查的办法实施监理业务。

  3、投资额小,或建设规模大但施工技术相对简单、采用比较普遍的工程(分项工程),抽查相关施工人员的施工记录,必要时一并抽查记录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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