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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中板柱结构的适用高度
作者:郎革成 来源:中国论文联盟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0-12 12:28:23
6.1.1中之“板柱-抗震墙结构”一栏所规定者,提高一级,但原为一级者,不必提高(房屋高度不超过抗震规范中的规定时,抗震等级不必提高)。

  2.2设计 计算

  2.2.1抗震墙(核心筒)应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各层梁柱框架应能承担不少于各层全部地震作用的20%,也即,墙与框架承担的地震作用总和为120%的全部地震作用。板柱框架不考虑承受地震作用,但仍应按抗震构造。

  2.2.2当房屋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表6.1.1之规定值时,其楼层的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应取为1/1000。

  2.2.3楼板在柱周边临界截面的冲切应力,宜控制在较低水平,一般不宜超过允许值0.7ft的75%。

  2.2.4当地震作用能导致柱上板带的支座弯矩反号时,应验算图中虚线截面的冲切承载力。

  2.2.5板柱结构在地震作用下按等代框架分析时,其等代梁的宽度采用:

  ①.框架方向跨度的3/4

  ②.垂直于等代框架方向柱距的1/2 两者中的小值。

  2.2.6沿两个主轴方向通过柱截面的板底连续钢筋的总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式要求:

  AS≥NG/fy

  式中,AS——板底连续钢筋总截面面积。可按每方向1/2AS配置,此钢筋应位于柱截面范围内。

  NG——各层楼板传到柱子的轴压力,取设计值

  fy——该连续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2.2.7应考虑由于板柱节点处的不平衡弯矩引起的附加剪应力。

  2.3构造

  2.3.1 8度时宜采用有托板的板柱节点,托板根部的厚度(包括板厚)不宜小于柱纵筋直径的16倍。托板的边长不宜小于4倍板厚及截面相映边长之和。7度时也宜尽可能设置托板。

  2.3.2 宜在柱上板带中设置暗梁。暗梁宽度可取柱宽及柱两侧各1.5倍板厚。暗梁支座上部钢筋面积应不小于柱上板带钢筋面积的50%(此钢筋可作为柱上板带负弯矩钢筋的一部分),暗梁下部钢筋不宜少于上部钢筋的1/2。

  暗梁箍筋的配置:当计算不需要时,箍筋直径不小于8mm,间距≤3/4h0,肢距≤2h0;当计算需要时,箍筋直径按计算确定,但不小于10mm,间距≤0.5h0, 肢距≤1.5h0,h0为板截面有效高度(不包括托板厚度)。

  2.3.3柱上板带支座处暗梁的上部钢筋,至少1/4应在跨度方向通长。

  2.3.4尽可能采用高效能的“抗剪栓钉”,以提高板柱结构的抗冲切性能。

  3.结论

  当设计及构造采取上述全部建议后,作者认为,此类结构的适用高度,可按抗震规范表6.1.1中框架-抗震墙结构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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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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