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分析
施工管理的组织
浅论多层住宅建筑施工的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质量通病探讨
浅谈施工管理与施工安全
施工项目管理的注意问题
上海倒楼调查组专家痛斥大楼施
我国最大天文望远镜工程通过国
阳台围护结构节能施工新方法
试论建筑施工中的协调管理
项目竣工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的
论避免工程竣工结算中的经济纠
浅谈土建工程管理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风险及其防范
工程竣工决算技巧
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审
建筑施工中的协调管理
北京市加强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
关于施工项目管理的有关问题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工程实施 >> 验收试产 >> 正文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概述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1-9 13:28:23
  一、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概念 

  《规范》第16.1.1条规定:“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交工主体应是承包人,验收主体应是发包人。” 

  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周期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我国建设工程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有建设工程就有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又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终结阶段的重要工作。实行竣工验收制度,是全面考核建设工程,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能否交付使用、投产,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所有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和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施工完毕,具备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都要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具体又分为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两个不同的验收主体和验收阶段。《规范》对竣工验收阶段管理的交工主体和验收主体进行了界定,是指施工项目竣工验收,且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第一阶段。没有经过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就没有具备最基本的条件。 

  1.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定义 

  《规范》对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术语,解|建设工程教育网|建筑站|释为:“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经检验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过程”。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规范市场主体双方的行为是必要的,对依法履行竣工验收程序提供了保障。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客体,应是设计文件规定、施工合同约定的特定工程对象。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客体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可变性、专业性和系统性。 

  (1)针对性,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而不是其他项目,承包人必须对施工合同承诺的项目目标负责到底,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2)可变性,即承包人的施工项目是单件的、可变的,一般不会重复,承包人按承包的项目,无论是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或其他工程,建成后都要依法履行交工手续。 

  (3)专业性,即建设工程的专业特点不同,如工业建筑的、民用建筑的、设备安装的、道路桥梁的等,在交付竣工验收时,采用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也不尽相同。 

  (4)系统性,即建设工程无论规模大小,造价高低,“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竣工验收都是系统性的验收,而不是局部的、个别的、主观的要求。 

  2.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沟通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也是承包人履约建成后交付竣工验收的一个过程,其做法是: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了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进行了自检,并经工程监理机构组织了竣工预验收,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履行正式验收程序后,承发包双方办理的工程交接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完毕,承包人交工,发包人验收,是工|建设工程教育网|建筑站|程项目管理终结阶段,承上启下,顺理成章的工作沟通。 

  竣工验收目标,是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在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期和双方达成的施工进度计划决定的,包括双方约定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凡是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由承包人发出联系的书面通知,并附工程竣工报验单和工程竣工报告致发包人。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正式通知后,应在法律、行政法规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若在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不进行竣工验收,或不提出修改意见,应视为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被认可。 

  二、施工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规范》第16.1.2条规定:“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具备规定的交付竣工验收条件。” 

  《规范》所指“必须具备规定的交付竣工验收条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和合同约定等强制性规定条款,承包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得无故违规、违约。 

  1.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还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1] [2] [3] 下一页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