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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的几点思考
作者:毛龙州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7-31 18:14:51

  摘要: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是项目管理走向规范化、专业化的必然选择,避免了传统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众多弊病,但代建建制在现阶段还没有得到有效推广,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本文通过对目前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几点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1、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现状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是指项目业主(使用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单位具有项目建设阶段的法人地位,拥有法人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宁波市自2001年推行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对市本级投资建设的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代建管理。2006年宁波市又出台了《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暂行规定》,在本级项目代建管理的基础上,对建安工程投资在200万元以上且市财政性资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管理条件的建设项目,都要求实行代建制,由项目业主委托专业的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模式。

  2、项目代建的组织实施程序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代建工作分两阶段实施:(1)招标确定项目前期工作代理单位,由中标的项目前期工作代理单位负责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直至初步设计实行阶段代理;(2)招标确定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由中标的建设实施代建单位负责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对项目施工图编制、施工、监理直至竣工验收实行阶段代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政府投资项目也可以委托一个单位进行全过程代建管理。

  代建项目组织实施程序主要有:(1)使用单位提出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2)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确定具备条件的项目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 (3)代建单位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后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4)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规划、建设等部门,对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及概算投资进行审核批复; (5)代建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项目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预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6)项目建成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代建合同》约定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办理政府投资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代建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定期限内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3、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基本上都是由使用单位通过组建临时基建班子(如基建办、工程指挥部等)进行建设管理。这些基建班子通常缺乏应有的建筑技术和工程经济等相关背景知识,不完全清楚投资规律和基本建设程序,不能掌握并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因此,难免出现各种管理不善的现象,如决策不够成熟,随意调整方案,前期及实施阶段各环节之间相互脱节,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效率不高,投资效益低下等。同时,基建班子一般在项目建成后随即撤消,在建设中积累的经验教训不能转为技术资源,供其他单位或后续项目借鉴。

  3.1、项目决策更加科学深入

  实行代建制,使用单位将前期工作委托代建单位通过选择专业咨询机构完成,而非自己决策,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不仅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更重要的是必须满足项目后续工作的需要。前期决策阶段所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及投资,一经确定,便不得随意改动,使得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科学性得到切实体现。同时,在代建制下,政府需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因此,政府必须比以往更加重视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计划,排出项目重要性顺序,循序渐进,量力而为。这将改变因实施项目过多而产生的负债建设、拖欠工程款等不良现现状。

  3.2、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自建制下,使用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一般是行政式的管理,项目负责人一般由单位负责人兼任,基建班子也都是从单位中临时抽调的人员。有时候,尽管业主是最重要的角色,但管理团队中连一个行家也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单位对于项目的管理必然是低水平的管理,并进而影响工作效率的优化。同时,由于人力、物力的分流,必然对使用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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