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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作者:佚名 来源:考试吧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4-1 14:29:31

  论文内容摘要: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法制环境、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原因,致使率先进入市场经济的建筑业在诸多方面面临考验,如信用体系建设就是一个难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现结合实际工作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思考,谈几点体会和建议。

  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法制环境、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原因,致使率先进入市场经济的建筑业在诸多方面面临考验,如信用体系建设就是一个难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信用缺失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为: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强行要求垫资承包,肢解工程发包,明招暗定,拖欠工程款;一些承包企业层层转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导致工程出现质量和安全隐患;一些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办事不公,责任心不强扰乱市场秩序。信用的缺失不仅造成了建筑市场混乱,也给企业发展带来风险,影响了建筑业的发展。因此,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现结合实际工作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思考,谈以下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当前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1、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意识淡薄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经济转制、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期受旧的体制和思想的影响,缺少法制观念和规范化竞争意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意识淡薄。尤其是在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环境下,对诚实守信的企业而言,可能因为“太实在”而被淘汰出局。无奈之下,一些企业为了接到工程并获取相应利润,就相互“帮忙”,建立“友谊之帮”,搞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缺失信用行为。

  2、缺乏必要的法规依据,奖惩措施不能有效实施惩戒失信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做出明确的规定,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失信行为,行政监督机构缺乏相应的监督手段和措施。各地方对失信单位多数采用进行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后大部分都是采取曝光、与资质资格升级挂钩或进行禁止多少时间招投标资格等方式进行惩戒,但这些惩戒措施还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对于守信企业,如何给予奖励,各地方没有配套的制度,做的也还不够,还没有完全形成“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3、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根据建设部在2002年制定《关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很多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都建立了信用信息平台,但信用信息平台或者依附在本单位的政务网上,或者以地方政府的政务网站为平台,相互独立,互不衔接,诚信数据来源有限、数据库不完备,难以实现工程建设信息网全面、动态的更新,造成了各地方在信用体系建设上出现了分割局面。.如某单位在A地投标被记录了不良记录,该地行政监督部门给予了一年内禁止投标的处罚,而B地的行政监督部门对该情况又不清楚,该企业在B地依然参加投标,很显然对诚实守信的其他投标人而言太不公平了。

  4、缺乏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体系的评价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有针对性的、科学的具体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也没有明确的评价程序,对于谁是评价主体,评价结果如何使用等问题,也没有明确的答案。虽然各地方对不良行为都进行了规定,但由于规定及惩戒标准不统一,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如目前一些地方采用相对人守法证明,投标人在投标前进行出具,但有些单位出具的证明上赫然写着近两年发生了未办理开工许可前擅自开工的违规行为,有的写着近两年发生过转包或是违法分包等行为,等等,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情节不同在各地的惩戒标准不同,导致中标结果公示后,各投标人之间有关诚信方面的投诉难以处理。

  二、进一步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

  思路和建议2003年9月,国务院总理******对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做出批示:“…诚信建设覆盖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涉及法律、制度、道德、管理、服务、信息等许多方面,是一个综合的体系,需要从重点行业、机构和企业的信用建设人手逐步推广,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的密切配合和协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批示高度概括地点出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几个关键环节,建筑行业也正是需要抓紧开展诚信建设的重点行业之一。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尚处于信用制度建立的初级阶段,有些方面还是不太规范,加强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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